2013年11月20日 上午9点30分, 下午1点30分
北京昆仑饭店
* lot 1147
江苏咸丰七年江海关五十两银锭1枚
估价(人民币):500,000-700,000
成交价(人民币):1,012,000
简介
清代江苏“咸丰七年 江海关 江海关”五十两银锭一枚,重量:1867.7克,江海关为上海海关前身,历史悠久,而江海关银锭与东海关、江汉关相比较,数量稀若星凤,目前除中国人民银行钱币博物馆、上海博物馆有馆藏之外,私人鲜有收藏记录,国内外拍卖会首次出现,通体褐色包浆,保存完好,极为珍罕
江海关五十两银锭
李晓萍
海关,历史上称之为“市泊司”,北宋初首先在广州设置,后在明州(宁波)、杭州、泉州、山东设立,其职责是检查出入海港的船只、征收商税、收购政府专卖品和管理外商。清康熙二十四年(1685)开放海禁,中国海关正式设立,道光年间鸦片战争失败后,割地赔款使清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,列强又凭借不平等条约取得了中国海关的管理权和关税收支权,关税收入多被用作抵债,大量白银直接流入他国,只有少量关税银被熔铸成海关银锭,加之多少年来的销毁改铸,关税银锭存世极少,成为珍贵的历史文物。
康熙二十四年,清政府正式设立四处海关,即上海的江海关、宁波的浙海关、漳州的闽海关和澳门的粤海关,并指定海关关税条例。鸦片战争后,按《南京条约》的规定,开放上海、宁波、广州、厦门、福州五个通商口岸, 1858年、1860年又签订《天津条约》、《北京条约》,增辟了十一处通商口岸,并在这些口岸设立新海关,也称新关、洋关。此时的海关已由外国人控制,中国的自主权丧失殆尽。其关税包括进口税、出口税、子口税、复进口税、船钞和洋药厘金等六种。
江海关是我国建立最早的海关之一,初设于华亭县的漴阙,即今奉贤金山交界处的海边,后由于商业兴旺,关务渐多,迁至上海县城小东门外的旧察院行台,其管辖范围是江苏所有的出海口。《中英南京条约》签订后,道光二十三年(1843)江海关在县城洋泾浜北面(今延安东路外滩)设立盘验所,进行外商的出入境申报及缴纳关税的业务。道光二十五年(1845),应英国驻上海总领事巴富尔的要求,负责征收外商进出口税务办理的机构迁移到县城北门外头坝(今汉口路外滩,时属英租界),由江苏省苏松太道兼管,原县城东门外海关,仅办理本国海船进出口税务。咸丰三年(1853),小刀会起事攻占上海县城,海关流离失所,之后历经波折,才在苏州河畔建立新的海关,称作江海北关。
清代海关银锭发现不多,大约有江海关、粤海关、闽海关、浙海关、东海关、江汉关、宜昌关、九江新关等几种,数量屈指可数,其中江海关的银锭发现甚少,存世以咸丰年份为主,都是五十两的大锭。